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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向社会承诺

党群工作

医院向社会承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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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认真落实卫生部加强行风建设“八不准”的有关规定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

  二、门诊设立义务导医,咨询服务台、分诊服务台,解答患者咨询,义务导医免费帮助行动不便的患者挂号、取药、交费和办理出院、住院手续;

  三、实行“首问”、“首诊”负责制,对急、危重病人开设绿色通道,先抢救治疗后办缴费住院手续。

  四、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;

  五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,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度,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,增强收费透明度,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。

  六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生材料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

  七、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刁难病人。

  八、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及物品,如有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对以实名举报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、“促销”等违纪问题的,一经核实,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。

  行风举报电话:0429-5134716(白天)

  24小时“院长热线”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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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上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患者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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